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长沙市北斗产业小微企业奖励补贴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园区产业(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办印发的《长沙市加快北斗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长政办函〔2016〕156号)、市小微两创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支持北斗产业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细则》(长两创〔2017〕1号)等文件和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为加快培育北斗产业小微企业,推进长沙北斗产业快速发展,现就组织申报2017年长沙市北斗产业小微企业奖励补贴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北斗卫星导航产业相关研发、生产(北斗卫星导航相关产品产值占到公司总产值的60%以上)、运营服务、应用的小微企业。
(二)小微企业划型依据为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件1)。
(三)本次申报分为三个类别:平台补贴及奖励、首台(套)装备采购补贴、本地技术产品采购补贴。每个类别的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详见《关于支持北斗产业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细则》(附件2)。
二、申报方式
(一)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园区产业(经发)局、财政局负责指导汇总本辖区内的企业申报。
(二)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园区产业(经发)局、财政局按申报要求对企业和申报的类别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于2017年10月25号前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基本材料
(1)企业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4、平台除外);
(2)企业基本情况;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地税、国税登记证等复印件;
(5)企业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二)技术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不局限于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即可)申请补贴和绩效奖励的需额外提交:1、长沙市北斗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5);2、长沙市北斗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奖补资金申请报告(附件6);3、长沙市北斗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佐证材料(附件7)。
(三)采购经认定的首台(套)北斗制造装备申请补贴的企业需额外提交:(1)首台(套)北斗制造装备的认定证书;(2)装备提供企业基本情况介绍;(3)装备提供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4)装备购买合同复印件,付款凭证复印件。
(四)采购本地研发制造的北斗技术及产品申请补贴的企业需额外提交:(1)技术或产品提供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名称、主营业务、人员构成、相关研发人员情况、研发成果等;(2)技术或产品提供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3)技术或产品转让、购买合同复印件,付款凭证复印件。
(五)以上材料需纸质版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封面见附件8,同时提交电子版,除佐证材料,其他材料需A4纸双面打印。
四、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
联系人:肖高飞 电话:88665208
电子邮箱:382034958@qq.com
地址:市政府一办821室
市财政局
联系人:曹伟 电话:88666105
地址:市政府二办58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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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