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官网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目前,市经信委共有行政编制数75个,工勤事业编制数4个,现有在职人员66名是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人员数控制在核定人员编制职数范围内。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57名,政府雇员3名,临聘人员6名。内设机构为20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研究与法规处、经济监测协调处(市场处)、产业政策与投资规划处、经济合作处、科技处、中小企业处、工业园区发展指导处、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电力处、装备与汽车工业处、材料工业处、消费品工业处、军民结合推进处(长沙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和通信处(行政审批处)、无线电管理处(长沙市无线电管理会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责任;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二)负责全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和市场开拓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四)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及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权限内政府投资资金的申报、监管和项目审核工作,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五)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生产经营、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
(六)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品牌建设工作;负责推进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高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指导重大成套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科研成果产业化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相关行业加强质量管理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业创意产业发展。
(七)承担全市工业园区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责;牵头组织对全市工业园区的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提出工业园区供地标准和评估机制,参与审查确定工业园区用地计划;负责研究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工作;负责协调工业园区项目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态势以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
(八)研究提出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协调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工作;负责全民创业相关工作。
(九)负责工业、通信业领域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促进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环保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承担全市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行政执法责任;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专项规划;负责工业产业促进、淘汰落后产能、稀土行业和黄金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优势产业、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
(十二)承担全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科研、生产体系建设;负责促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和协调保障军品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市场分析、信息发布和市场开拓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企业工业物流和服务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十四)负责全市信息化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信息产业发展;承担通信与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协调工作;负责市级信息安全工程和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的审核、竣工验收以及建设、设备采购招投标和运行维护监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依法监管信息服务市场。
(十五)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管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六)指导、协调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引进工作,组织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十七)负责联系长沙电业局、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以及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通讯部门驻长机构。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长沙市无线电监测站 。
四、2016年单位重点工作
2016年市经信委结合单位的职责职能和中心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强服务,稳增长。一是精细监测。实行市本级联点100户骨干企业、区县(市)及园区联点500户重点企业的监测机制,紧盯目标、分月跟进、科学研判、综合施策,工业增速逐步趋稳,发展实现提质增效。二是精心帮扶。按照市委的要求,积极开展了“下企业、送服务、促发展”的精准帮扶活动,为188家企业或项目协调解决了一大批融资、用地、用电、审批系列问题。三是精准施策。完善了以“智能制造”为统领的8个“三年行动计划”和近40个实施细则,重新制定了工发资金管理的“3411”工作体系,制定“去产能、降成本”方案,深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市本级为企业降费减负6.43亿元。
(二)调结构、促转型。一是以智能制造为统领,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建立了以技术支撑、政策体系、服务平台、企业试点、融资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智能制造“长沙模式”,进一步完善了“奖、补、购、租、投、池、市”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扎实推进230家试点示范企业或项目,其中3家获批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4家列入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专项项目。二是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促进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扎实推进智能制造、新材料、互联网+、小微两创、北斗导航等“三年行动计划”。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猛;智能成套装备、集成电路、北斗导航、智能控制系统关键部件等领域发展迅速,聚集效应初步显现。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增速均在15%以上,移动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北斗导航等新兴产业增速50%以上。三是以两化融合为目标,助推新技术新经济异军突起。大力实施“制造+互联网+服务”工程,以应用为核心的长沙“工业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华曙高科的3D打印技术世界领先;银河巨型机操作系统等一批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三一集团、中联重科等制造业龙头企业转型成效初显,制造业新产品、新市场占比超过30%;军民融合、机器人、大数据、智能驾驶、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经济方兴未艾。成功举办“2016中国(长沙)智能制造峰会”,会议肯定了长沙所做的工作,展示了长沙制造形象,提振了长沙智造信心。
(三)抓项目,强基础。一是平台优势日益凸显。获批“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成功举办“2016中国500强企业高峰论坛”。宁乡经开区、浏阳经开区获批长沙经济带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全市“双创”示范基地达54家,成立北斗安全等3家工业技术研究院。去年新增高新技术公共技术平台46家,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1家,新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9家,新增省级重点实验室18家,新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二是项目建设卓有成效。新签约5000万以上工业项目390个,总投资2019亿元,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13个。海信生产基地、铁建高端地下装备等一批投资过50亿元的项目成功落户,中电信息、长丰猎豹、中国通号、中信戴卡、蓝思机器人、智能无人区测试场等项目加快推进,格力家用空调、尔康制药二期等项目建成。三是园区基础不断夯实。出台《2016年度长沙市园区绩效考核项目认定办法》,推行以“项目建设、园区经济、企业服务”为主体的绩效考核体系。“五区九园”现有规模工业企业1389家,园区规模工业产值、增加值分别占全市的72.4%和61.1%,增速分别高于全市2.7和4个百分点,园区主战场、主阵地、主力军作用不断增强。
五、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内容
1、年初预算收支
根据长财预【2016】4号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财政经费拨款172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4.06万元,占76.17%;项目支出411万元,占23.83%。与上年比较,本年预算总额增加1.28% (2015年预算批复拨款总额1703.19万元)。两年对比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加部分包括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2016年行政单位晋级晋档工资、两次工资调标、新增机关养老保险等;二是减少部分包括基本支出中的退休费因按财政改革工作计划进入社保系统发放而减少、项目支出中2016年公共专项资金根据财政要求逐年递减例行节约原则核减了一部分经费。
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的原二级机构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变更为内设处室无线电处,单位年初下达的预算增加相应的指标,本年财政增加无线电处的预算为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5.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2.86万元。
3、年度可用预算指标
根据上年结余和本年追加预算,本年总预算可用指标177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3万元,占75.37%;项目支出437.69万元,占24.63%。本年总支出预算较上年总支出预算增加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81.11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7.31万元。本年可用预算指标如下:
年度 |
预算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
本年 |
上年结余 |
|
3.83 |
3.83 |
|
本年预算 |
1314.06 |
411 |
1725.06 |
|
|
本年增加 |
25.24 |
22.86 |
48.1 |
|
|
本年可用指标 |
1339.3 |
437.69 |
1776.99 |
|
4、财政预算整体支出使用范围、方向和内容
本年财政预算支出2062.28万元,主要为基本支出预算1569.86万元,占预算资金总额的76.12%;项目支出预算492.42万元,占预算资金总额的23.88%,项目支出预算中业务工作专项240.25万元,运行维护专项252.17万元,具体使用方向和内容如下表:
支出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
工资福利支出 |
765.62 |
|
765.62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18.64 |
311.35 |
729.99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85.6 |
65.82 |
451.42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10.8 |
10.8 |
|
对其事业单位的补贴 |
|
104.45 |
104.45 |
|
合 计 |
1569.86 |
492.42 |
2062.28 |
|
六、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支出管理
1、工资福利支出
2016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共765.6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相比年初预算有所增加,主要是2016年行政单位职工晋级晋档工资、两次工资调标等因素而追加了这部分经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6年商品和服务支出729.9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支出。由于2016年年初下的两个项目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经费)的预算科目功能分类是属于行政运行类(2010301),而非一般行政管理类(2010302);同时2016年4月,我委原二级机构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因机构改革调整为我委的内设处室无线电处,相应的单位预算指标也合并到我委单位预算之中,所以整个商品服务支出对比年初预算数明显增加。这部分支出虽然整体对比预算是增加的,但部分项目也有结余,包括工会经费、培训费、办公费、维修费等,其中培训费结余9.31万元,较预算节约93.1%;维修费结余7.75万元,较预算节约97%;办公费和工会经费基本按预算执行后略有结余。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共计451.42万元,对比年初预算335.59万元超支115.83万元,一是抚恤金超支41.71万元,较预算超支100%,主要是2016年3名退休干部因病去世,属于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二是离退休费超支23.18万元,较预算超支63.47%,主要是年末实际退休人数比年初预算退休人员增加2人,同时离退休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标准调整提高;三是住房公积金超支11.03万元,较预算超支22.88%,主要是2016年在职职工晋级晋档工资、两次工资调标等因素影响;四是购房补贴超支49.4万元,较预算超支100%,主要是委属单位长沙市化工研究所的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经过我委下拨,因而增加了支出。这部分除超支部分外,其他支出部分减少138.85万元,较预算下降55.4%,主要是“六个走在前列”绩效奖因201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出来,而结转到2017年初发放。
(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
1、“三公经费”预算执行
(1)“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基本按预算执行,并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39.5万元,决算支出64.13万元,结余75.37万元,结余率54.02%。其中“三公经费”基本支出决算21.5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42.57万元。
(2)“三公经费”各支出明细中,公务接待费支出9.23万元,结余28.7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控制较好;因公出国费用支出6.77万元,结余20.23万元,主要是2016年出境招商任务减少,且有一次赴德招商活动临行前因其它重要活动未能成行;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47万元,结余26.37万元,主要是市里开展公车改革事项,单位车辆缩减,费用节约较大。
费用项目 |
本年预算 |
本年决算 |
本年决算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结余/超支 |
|
公务接待费 |
0 |
38 |
0.51 |
8.72 |
28.77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20 |
54.5 |
21.05 |
27.08 |
26.37 |
公务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0 |
因公出国费用 |
0 |
27 |
0 |
6.77 |
20.23 |
合计 |
20 |
119.5 |
21.56 |
42.57 |
75.37 |
2、“三公经费”与上年度比较
与上年比较,本年“三公经费”管理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明细均有减少。“三公经费”总额较上年减少28.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3.73万元,较上年减少28.78%;公车运行费减少11.34万元,较上年减少19.06%;因公出国费用减少13.57万元,较上年减少30.87%。
费用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率% |
|
公务接待费 |
9.23 |
12.96 |
-3.73 |
-28.78 |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48.13 |
59.47 |
-11.34 |
-19.06 |
|
公务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
因公出国费用 |
6.77 |
20.34 |
-13.57 |
-66.71 |
|
合计 |
64.13 |
92.77 |
-28.64 |
-30.87 |
|
七、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管理办法》、《2016年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我委和委属11家单位于2016年6月20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及核实工作。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本单位往来帐款,固定资产等进行核对和清理,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同时按照实物盘点同核查帐务结合起来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应收应付款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对,以物对帐,以帐查物,查清了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清查出的盘亏和待报废资产整理。
通过清查,达到全面摸清底数,查找问题,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实施动态监管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了资产管理的完整性与安全性,更好地促进了廉政建设,为强化资产管理、准确编制财政资产报表和预算夯实了基础。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委实物账固定资产总值415.05万元(清查前为445.3万元),清查变动数为 30.25万元,变动比例 6.79%;负债账面数为8.62万元,清查数为8.62万元,清查变动数为0万元,变动比例 0%;资产清查待处理总计30.25万元。未涉及清查数据变动的固定资产挂账数0万元,待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值66.81万元。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1、思想统一,领导重视。我委机关从领导到基层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必要性,把开展固定资产清查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需要,作为深化部门预算、科学管理财政性资金和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的需要,作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举措。同时,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有效有序进行,我委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综合处、信息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周密计划,组织有力。一是周密制定资产清查方案。为切实把系统资产清查工作抓好抓实,切实解决系统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管理约束机制不落实,管理不规范,资产底数不清,部分账物、账账不相符,部分资产购置不入账等问题,我委统一制定了《beat365官网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清查范围,清查内容,清查步骤。二是及时培训学习宣传。为保证方案落到实处,我委及时召开了本单位及委属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学习培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清查工作要求,宣传解读资产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举办资产管理应用软件操作培训。为顺利实施好固定资产清查,做好了思想准备、组织准备、政策业务准备。三是检查验收,确保清查目标落实。我委专门聘请了长沙市乐为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委及委属单位的资产清查进行了专业的审查和核实,有效的保证了清查工作每一个环节的准确和科学,以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效落实。
4、扎实清查,不走过场。我委严格按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的步骤与时限和工作要求,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一是认真查清日常管理规范情况。认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固定资产逐一进行实地清查、核实、盘点,以会计账核对卡片、以卡片核对实物、以实物查对卡片等办法,查清固定资产来源,补录固定资产(含CA资产)卡片。各处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确认并签字。二是认真查清制度落实情况。在清查中,重点清查了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处置相关制度建立与执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三是认真做好盘盈、盘亏、报损、报废登记。资产清查小组对盘盈、盘亏、报损、报废、闲置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和鉴定,查明原因,提出处置建议,做好销账资产的档案管理。
5、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在清查中,我委根据资产管理的制度要求,针对本单位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原则,建立和健全了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资产使用人员的职责,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完善资产管理账、卡、单、表规范体系,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概述和实际支出情况的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评价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预算配置方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支出较预算节约54%,支出总额较上年下降30.87%。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预算资金结余4.83万元,较上年结余3.83万元增加1万元(主要是因2016年500强工作借支经费1万元未在当年归还入账,2017年归还),反映本年预算执行进度较好;“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28.64万元,较预算节约75.3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本年控制较好。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6年度评价得分98分。
(二)行政效能评价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
结合“两学一做”工作的开展,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确保机关干部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逐步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2、针对性地修订相关制度。
根据国家和省里下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精神,结合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对原有《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补充,下发了《规范机关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的通知》、《关于加强例行节约的通知》;向下属二级单位、处室转发了《长沙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长沙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沙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转发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不断完善财务管理。
3、不断强化内部管理。
(1)制定《机关全员绩效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了内部考核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湖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长沙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试行)》和《长沙市全员绩效考核与管理意见(试行)》,我委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将处室自身建设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强化了绩效管理目标任务。
(2)强化日常的经费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的有效性。一是规范日常的经费支出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经费支出的清理清查。如:开展了本单位和委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及核实工作;对单位办公用房和公务车辆进行了清理清查等。二是规范经费支出流程。严格按市财政要求,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政府采购等,确保了预算管理、申报流程、审批手续、资金拨付的真实、准确、完整。加强经费支出报销审核。增加了对经费支出报销审批流程完整性、合规性的审核;加强费用原始票据和单证的完整性、合规性把关,特别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因公临时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严格审核。上述费用支出基本上做到了事前申报,按审批流程审批,按相关开支标准执行,报销票证中如公务接待函、会议或培训通知、签到单及相关费用票据等文件规范、齐全,切实加强了经费支出管理,较好的落实了厉行节约精神。
(3)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除按照市财政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对社会进行预算和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公开外,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办公室财务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等向委领导、办公会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并对经费支出和预算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在经费支出使用的合理性、项目经费支出使用进度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提高了经费支出的透明度。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预算收入来源,当年的预算可用指标为上年结余或结转,加上年初预算资金,加上年度预算资金的追加。其中年初预算的编制较为精细,按照费用支出的使用范围和内容,进行了类、款、项三个层级的明细预算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严格区分,同时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又进行了更为明细的预算,并能严格按照预算的最末级明细进行预算支出管理,专款专用。但是一直以来,我委的预算内项目经费因在编制时未能将资金功能科目分类到行政运行类2010301,一直仍编制在项目经费的一般行政管理类2010302,因此年终决算时的决算数据和预算数据不能完全保持一致,不便于对其进行精细化的预算管理和分析评价。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预决算报表反映的结转结余情况与年末和财政国库资金对账的指标结转结余总额一致,但结转结余明细项目存在差异。形成原因:主要是预算指标的下达和实际的预算支出时间不能同步,导致需要临时性的使用其他预算项目的预算指标,因此存在财务核算的经费支出事项和支付凭据上的资金支付用途不符,在资金支出时点上无法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十、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如下:
1、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对上年预算结余结转和年度内的预算追加指标,应根据预算指标对应的所属业务处室和专项项目,要求各业务处室和项目负责人按照预算指标额度,结合实际的工作进度,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明细,经单位相关领导或主任办公会审核,报市财政批准后,作为经费支出管理和考核依据。
2、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预算指标下达时间导致的国库资金支付临时性串户问题,一方面建议财政部门提高预算指标下达的及时性;另一方面,提高单位对预算资金指标的申报和审批的及时性、准确性,力争在工作开始前取得预算指标的下达。确实因工作需要,在指标下达前需支付资金的,及时向财政进行报批,做好备查记录,待指标下达后及时将资金归位,避免因资金的临时性使用导致整体资金预算的相互串用。
3、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4、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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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30日